2.12 1986年3月15日会员大会通过:
1) 吁请全国华裔同胞全力支持全国华团民权委员会,贯彻及落实全国华
团联合宣言。
2) 吁请政府在本届大选前废除1961年教育法令第21条B,以符合华社
一致的意愿。
3) 吁请政府密切关注及采取严厉行动阻止国民中学屡次发生诱逼未成年
华裔女性归依回教,导致少女离家出走,引起华裔社会不安的事件。
4) 全力支持昔加末华团复办独中的决心,并吁请政府无条件批准独中复
办或增建分校。
2.13 1986年3月15日会员大会也选出第三届理事会。主席、总务、财政
及文书,续由芭都华仁中学校友会连任。
3。第三届(1986-1987)
3.1 1986年会务处静止状态。期间印刷出版第七届全国独中三语演讲比赛
纪念特刊,寄发各有关单位和人士。
3.2 1986年5月发文告反对马华提出的修改1961年教育法令21B的作法。
3.3 1986年7月联合芭都五校董事会、留台同学会和华仁中学校友会发文
告,对林吉祥在大选中挑战许子根表示遗憾。
3.4 驳斥副首相嘉化巴巴国语即母语的荒缪论调。
3.5 1987年3月22日会员大会通过授权秘书处在一个期限内,收齐有关出
任理事之属会代表名单,否则另以他人填补之,以便呈报社团注册
局。整个87年处低潮期,没有活动。
3.6 1988年3月27日召开会员大会通过:
1) 呼吁政府从速释放4位华教领袖及其他爱国民主人士。
2) 呼吁“内阁五人委员会”解决委派不暗华文资格出任华小高职事件的
承诺。
3) 吁请政府资助为国家培育英才的独中。
4) 吁请政府兑现对淡杯培华小学校地所作的承诺。
3.7 大会选出第4届理事会。由麻坡中化林得元出任主席、芭都刘清铎出
任总务、林俊铭出任财政、曾小华出任文书。
4。第四届(1988-冬眠)
4.1 1989年3月26日会员大会通过呼吁中选理事之属会尽速呈交代表资料
以便呈报。校友联从此进入冬眠。
4.2 1989年9月10日雪隆校友联召集全国各州校友联假太阳大厦筹组校友
联总会。本会委刘健发学长代表出席。雪隆、槟、甲、霹、柔一致同
意。唯需有7个州属方能申请注册。
4.3 1991年7月7日雪隆校友联寄来联总章程草案供参考,以便申请注
册。当时全国已有6个单位7个州属成立了校友联即:甲、柔、霹、
槟、雪隆及森。
4.4 1991年10月15日槟州校友联来函征求本会简史。我们寄上江加辅莱
彭志容学长<柔联会简史>一文剪报供刊登。
4.5 1991年12月21日本会总务出席槟州校友联6周年庆祝晚宴。
4.6 1991年12月22日正式成立马来西亚华校校友会联合会总会筹委会。
本会总务出席了第一次会议。主席林得元和总务刘清铎出任筹委会副
主席和委员。
4.7 1992年9月7日槟州校友联一行人莅访,由属会华仁中学校友会代表
接待。
4.8 1994年7月3日全国校友联总成立大会(其注册于1994年5月23日
获准),选出第一届1994/96年度理事会。本会由主席林得元和总务刘
清铎出任联总副主席和理事。
4.9 1995年3月3日总会举办(校友联总之夜)晚宴筹募经费。本会将剪
彩人及赞助人襟花分别寄发各属会自行处理。林得元学长出席了晚
宴。
4.10 1995年5月28日柔佛州董教联合会发动成立(柔佛州饮水思源工委
会)筹募董教总教育中心建设基金。本会受委副主席及副总务二职。